如果已经有了工作,谁还需要那些交友网站呢?在公司里,人们朝夕相处,休戚与共,通过小隔间和公司例会建立起了密切的关系。这个时候,办公室恋情便诞生了。许多人认为这是可以接受的。根据世界第四大人力资源公司兰德斯塔德(Randstad)的调查,31%的美国成年人认为,和同事谈情说爱没有什么不妥。他们中的有些人还认为这种方式是个不错的选择。
詹尼斯·雷帕克就是持这种态度的人之一。再过2个月,她就要结婚了,2000年她和未婚夫在工作中相识相爱。
她现在在华盛顿做销售工作。她的第一份工作是大学时候的兼职——在一艘游船上上班。在那儿,她遇到了一生的挚爱。他们彼此钟情,相处得异常顺利,然后开始约会。在她工作的地方,他是她的上级,不过不是顶头上司。她从来没想过毕业后要留在那里,不过她毕业时暂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而那个公司又恰好需要一个销售人员,于是她就留下了。两人竭力想要处理好这微妙的关系——既是恋人又是同事。
“开始,我们互相躲避,不想公开,但是这让我们的关系开始紧张起来。”她说道。于是,他们开始大大方方地共进午餐。不仅如此,她还像所有坠入爱河的人一样,想要把她的甜蜜恋情告诉每个人。当然了,她的“每个人”包括了工作中的同事。事实证明,她和她男朋友先前的担心是多余的。“我们的同事都猜测或者肯定我们是情侣,不过没人在意我们的关系。”她说。2年后,雷帕克跳槽了。现在她和未婚夫的生活更上一层楼。想象一下:现在他们有两个工作地点,可以在两个地方与朋友谈论他们之间的甜蜜。
美国咨询公司Spherion进行了一项民意调查:美国的工作者们仅有36%认为公开和同事约会会令他们的工作受挫。当然了,不是所有的办公室恋情都一帆风顺,开花结果。对待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谨慎一些。
许多的办公室恋情故事不尽如人意,比如“我怎么知道他已经结婚了”,还有一种糟糕的可能:当彼此结束了一段恋情,很有可能搞得大家都不愉快。“就在她甩了我之后,我们却必须要合作开展一个项目!”还有一位女士给我写信,诉说她的办公室恋情越来越糟:“我们有直接的工作联系,这导致了竞争,我争得了原本属于他的位置。结果显而易见,这对我们的关系有害无益。”还有一位女士的信是这样说的:“他在公司的圣诞派对上,没有如约而至。结果我发现他不仅已经有两个孩子(这我知道),还有一个同居女友(这我可不知道)。所以我们之间结束了。”
天啊!这样的教训引起了复杂的道德问题,可见和同事谈恋爱不是那么随心所欲的事情。这时候,“爱情合约”便应运而生。杰弗里·坦鲍姆是旧金山的一位律师。10年前,一个技术公司的行政人员要求他起草一份《恋爱关系双边协议》,他说希望一旦他们的关系破裂,他的女朋友不会承担太多问题。
这样的合同现在已经不那么流行了。最初,金球奖最佳喜剧影集《甜心俏佳人》中就曾经出现过,后来报纸和杂志在谈及办公室恋情故事的时候经常会说起这样的协议。坦鲍姆说每次在情人节之后都要写上一摞这样的协议。不过他补充说,没有一份这样的协议最后用来对簿公堂,“我对此仍旧迷惑不解。”
一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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